和居衣柜门招商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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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及业务开拓、管理能力,最好有家居建材产品的经销经验。 2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,并能诚信经营合作。 3、专卖店是实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店或店中店,省会城市及主要城市的专卖店实用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。 4、专卖店应位于建材临街商铺、家居广场或较高规格的装饰建材市场等相关场所,能充分体现和居家具的品牌形象。 5、专卖店按和居门业公司的规定进行设计、装饰和运营。 6、专卖店内必须专营和居门业公司的产品,不得经营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。 7、配置专用的传真机及电脑(并能上网)。 8、向和居门业公司交纳定额的品牌保证金和加盟费。 9、和平居门业公司规定配置相关人员,并接受培训和考核。 10、专卖店年销售额达到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,并保证能按规定及时交付货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