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斐尔橱柜招商政策
1、品牌授权和使用:
获得品牌在代理区域的经营权,并借助企业的推广提升商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。
2、区域保护:
经营区域无交叉重置。
3、店面品牌形象:
提供标准的店面设计装修方案,形成统一的终端品牌形象。
4、营业辅导培训:
为加盟商提供导购、营业、服务培训。
5、店面管理营运支持:
提供领先的店面管理模式及市场营运策略支持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预知拉斐尔橱柜招商政策请在线留言或来电咨询
1、认可拉斐尔连锁加盟的经营理念。
2、有相应的建材家居或家具产品从业经验。
3、有一定的流动资金,能按拉斐尔统一的VI系统标准装修店铺。
4、能领取合法营业执照。
5、须按专卖店的经营范围,专营拉斐尔系列产品。
6、愿意签定并遵守拉斐尔专卖店的经营合同。
店铺要求:
1、店址与现有的拉斐尔专卖店保持相应距离。
2、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店铺。
3、位于家居广场或建材装饰材料市场内,或在高档商业广场内,或在商业街的一楼,要求人气较旺、客流量大、能体现时尚品味的商业场所。
4、周边环境卫生、清洁、美观,避免与杂货店、食肆、各种修理店等不够高档店铺为邻。
5、自有房主或从专卖店开张之日起能拥有至少一年的租约。
6、店铺结构符合拉斐尔专卖店的设计与装修要求。
7、提供店铺平面图、周边商店街区图(最好同时提供相片)。